各学院,各单位:
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通知,现将《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区B25#、B26#、B31#楼选房工作的补充通知》(榕教房办[2021]2号)全文及附件转发,请你们及时向有关申购人员传达。
联系电话:22865861
附件:《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区B25#、B26#、B31#楼选房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