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校区各学院、机关有关部门,体育部、机电中心、网信办: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学校《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化省直单位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0】24号,见附件)要求,决定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把关,将自查工作在本单位范围内全面铺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落下每一处可能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改扩建项目、室外临时构筑物等。
二、重在整治。自查的目的是整治,排查的同时要着眼整治。各单位是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必须统筹研究排查与整治工作,并把功夫下在整治上。发现安全隐患本单位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不了的立即上报校基建资产管理处。
三、具体要求。
①各单位须于2020年7月8日前完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报告中需明确是否发现安全隐患,若发现且本单位无法解决请于报告中列明(建议列表罗列),同时按要求填报《福州大学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见附件)。
②已按3月13日校园网《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及消防、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上报过本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单位(土木学院、人文学院、机电中心、外语学院、生工学院、化学学院、学生处、校团委),如无新增改扩建项目或室外构筑物,本次无须再填报《福州大学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
③属改扩建项目或室外临时构筑物的才需填报《福州大学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无该类别项目的单位请于表头标注“无”),同时须提交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内容1-6项类别资料。
④请各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内(正常上班时间),将自查报告、《福州大学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及明细表所要求的资料将上交校基建资产管理处(地点:行政北楼西115),自查报告、《福州大学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须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123224889@qq.com。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22866201
附件:1.关于深化省直单位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2.福州大学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细表
特此通知
基建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