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2024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67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138号)、《福州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我校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福建鑫润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纳入福州大学2022-2024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序号 |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
联系人 |
1 |
福建鑫润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张彦军、刘光河 |
2 |
国投(福建福州)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叶鹏飞 |
3 |
福建承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周 荧 |
4 |
福建省宏华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连以证 |
5 |
福州兴源智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林友件 |
6 |
福州复来商贸有限公司 |
曹 云 |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