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全面掌握和真实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使用状况,及时处理资产损益,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日及范围
基准日:资产入账时间至2022年10月31日止。
范围: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各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7日-12月11日,账实核对。
第二阶段:2022年12月12日-12月14日,提交自查表。
第三阶段:2022年12月15日-12月31日,汇总统计、盘盈盘亏处置、调整资产账。
三、工作流程
各单位应在2016年全校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所管理使用房屋情况以及固定资产账,全面细致核实本单位固定资产现状,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存在问题应分类登记并报现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图书馆和现有独立建账部门负责组织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盘点自查工作。
(一)归口管理部门
1.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屋和部分行政设备。
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
3.图书馆:各类图书。
(二)独立建账部门
1.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3.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
4.后勤管理处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独立建账部门对自查表进行复核,并开展实地抽查、办理处置、调整账目等工作。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独立建账部门将盘点自查汇总表及相关情况说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按照我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和单位资产管理员,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自查工作,依据盘点自查结果填写自查表,并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各固定资产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1.公用房、行政仪器设备资产(国资处):
严老师、程老师,22865861,邮箱:fzugzc@163.com
2.仪器设备资产(设备处):
吴老师,22866495,邮箱:287648423@qq.com
3.家具及陈列品资产(设备处):
陈老师,13805010249,邮箱:2263189664@qq.com
附件:
1.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
2.行政仪器设备资产盘点自查表
3.行政仪器设备资产盘点分类汇总表(六大类)
4.行政仪器设备资产盘点差异明细表
5.仪器设备资产盘点自查表
6.仪器设备资产盘点分类汇总表(六大类)
7.仪器设备资产盘点差异明细表
8.家具及陈列品资产盘点自查表
9.家具及陈列品资产盘点分类汇总表(六大类)
10.家具及陈列品资产盘点差异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