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校领导专题办公会相关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学校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学校决策,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分类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协调和处理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反映学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调剂,以及无偿调拨(划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对外捐赠等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7.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监管工作。
8.负责协调学校公用房管理中的有关事项,以及审定各单位用房方案。
9.负责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审核及配租,定期开展核查工作。
10.负责组织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